关于韦东生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3名学生党总支书记职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院干[2013]9号),经述职述廉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韦东生同志为学生第一党总支部委员会(辖经济管理系学生党支部、建筑工程管理系学生党支部、中职部学生党建工作)书记,免去韦东生同志为学生第一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郭惠祥同志为学生第二党总支部委员会(辖机电工程系学生党支部、土木工程系学生党支部)书记;
韩振京同志为学生第三党总支部委员会(辖建筑信息系学生党支部、建筑与艺术系学生党支部、现代商务与管理系学生党建工作)书记。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