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成立教风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飞松、赵鹏飞
常务副组长:赵惠琳、杨少锋
成 员:夏韩辉、陈跃军、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工作职责:确定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指导思想,负责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建设、检查督导和组织落实。
(二)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办公室
主 任:赵琼梅(主要负责教风建设)
        刘 怀(主要负责学风建设)
成 员:巫长路、韩振京、罗光华、徐宁、张保金、陈跃、各系主任、书记、副主任  
工作职责:检查、督查各职能部门及各系教风学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三)教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督查小组
由学生处牵头,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室、夏茅校区办公室、各系书记、主任等联合组成。
工作职责:检查、督查各系教风学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督查情况通报。
(四)各系部教风学风建设工作队伍

由系部主任和党总支(支部)书记亲自挂帅,组建系部教风学风建设工作队伍,部署并落实教风学风建设各项工作。


粤建院〔2015〕100号关于印发《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1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任务清单.doc

附件2:
教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考核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评分
1 组织工作 组织与领导 系成立教风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主任、书记挂帅,分工明确。 查看资料,有成立小组,分工明确,得2分,无成立小组不得分。 2
2 制度建设 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教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方案,措施明确。 有措施,任务清晰,责任明确,得分2分,有措施但责任不明确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2
3 宣传动员 召开本系教风学风建设动员大会。 查看资料,有动员大会得3分,无动员大会不得分。 3
4 专题会议 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教风学风建设工作。 查看材料,召开专题会议3次以上得3分,2次得2分,1次得1分,不开展不得分。 3
5 主题教育 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查看材料,召开专题会议3次以上得3分,2次得2分,1次得1分,不开展不得分。 3
6 座谈会 组织学生召开教风学风建设座谈会(研讨会)情况。 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得3分,无召开不得分。 3
7 深入学生情况 系领导深入班级课堂、宿舍情况。 每周不少于2次,查看记录。 4
8 辅导员、班主任深入班级课堂、宿舍情况。 每周不少于3次,查看记录。 4
9 教风 考勤管理
课前不清点学生人数;不认真进行考勤记录;不认真填写《教学日志》;不进行课堂管理;不如实反映情况;系部不收集不处理考勤反馈信息;教师擅离工作岗位1学时以上;教师旷课、空课或擅自停课2学时。 每违反一条,扣减2分,累加扣减直至0分。由教务处评分。 6
10 课前
随意删减课程授课计划;随意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教师随意合班上课或将应由几名教师承担的指导任务交由其他人员承担。 每违反一条,扣减2分,累加扣减直至0分。由教务处评分。 8
11 课中
课堂上用语言或行为贬损、侮辱、体罚学生;上课时接打无关电话;实训(实验)课或实习(见习)时,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无故不到场指导;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在教学中散布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议论或反动淫秽的内容。 每违反一条,扣减2分,累加扣减直至0分。以教务处检查为准。由教务处评分。教师违反政治纪律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8
12 课后
未按授课计划要求布置和收交作业的量(次数),或不批改作业的量(次数);对学生实习、实训(实验)过程不认真考核,不批阅学生实习、实训(实验)报告,随意评定实习、实训(实验)成绩。
每违反一条,扣减2分,累加扣减直至0分。由教务处评分。 4
13 试卷命题 考前考后不按时不按规定提交试卷;试题有严重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考试命题内容和分量不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 每违反一条,扣减2分,累加扣减直至0分。由教务处评分。 4
14 成绩登记
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成绩;不按要求将试卷归档,或丢失试卷;计错、漏登或错登学生成绩。 每违反一条,扣减2分,累加扣减直至0分。由教务处评分。 4
15 监考
考前无故迟到未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中无故擅自离开考场;在考场内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监考老师无故旷监考;监考教师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不填报考场记录。 每违反一条,扣减2分,累加扣减直至0分。由教务处评分。 6
16 学风 课堂纪律 上课考勤管理情况,有严格考勤措施。 有严格考勤措施和详细考勤记录得4分,有措施但无考勤记录得2分,无措施无考勤记录不得分。 4
17 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学习秩序良好,出勤率高。 迟到每人次扣1分,旷课扣2分。本项基本分为100,以检查为依据。得分=100—扣分)*0.4(权重) 4
18 晚自习 制定本系晚自习管理规定,管理到位,责任明确。 有管理措施,管理到位,晚自习秩序良好。 4
19 晚自习出勤率。 出勤率达到95%以上得4分,90-94%得3分,85-89%得2分,80-84%得1分。出勤率=缺勤人数/系总人数。 4
20 周末考勤 周末节假日点名制度实施情况。 查阅记录资料,记录齐全者得4分,记录不全者得2分,无记录不得分。 4
21 宿舍管理 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使用违章电器每人次扣1分。扣分直至0为止。以宿管员及检查小组检查为准。 4
22 学生晚归现象。 晚归每人次扣1分,本项基本分为100,以门卫、宿舍员登记、检查为依据。得分=100—扣分)*0.4(权重) 4
23 学生违纪 违纪学生比例=违纪总人数*系总人数。 学生无违纪处分得3分,违纪处分达到1%得2分,达到2%不得分。查看处分记录。 3
24 考风考纪 制定考风考纪教育、诚信教育活动方案,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查看资料,有开展教育活动得2分,无教育活动不得分。 2
25 学生考试作弊。 根据教务处提供资料,无作弊得3分,有作弊不得分。 3
26   100
27 创新特色 结合本系实际,开展创新、富有特色的学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查阅材料,听取汇报。 4
28  
    说明:教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考核是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院对教风学风特别差的系实行问责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直至免职;未达到60分的系进行通报批评,系负责人当年不能评选先进;系得60—70分(不含70分)的,学院领导约谈该系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