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粤管〔2023〕22号)等相关规定,我校拟对部分报废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参加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本次处置资产主要为已报废的空调设备共30项(附件1)。具体品类、数量、规格及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资产整体打包竞价,不拆分出售。
二、竞价人资格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遵守本次竞价公告的所有规定。
三、竞价人需携带资料
1.竞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需提供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标报价书签字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四、竞价方式与底价
1.方式:本批次处置采用密封报价,一次报价竞价选取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者中选,报价低于本次评估底价的报价无效
2.底价:本批次处置资产评估底价¥41230元。
五、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日。
2.竞价报名:于2026年7月2日16点30分后截止报名,有意竞价者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有效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等资料扫描发送至zc@gdcvi.edu.cn邮箱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按本次竞价规定时限及要求的报名无效。
3.看样与竞价安排:2026年7月3日上午9点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了解资产现状,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资产全部状况。竞价会于当天上午10点整在综合楼一楼举行,请有效报名竞价人携带竞标报价书准时出席。
六、价款支付与资产移交
1.中标人须在竞标结果公布后 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我校指定账户。
2.中标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凭缴款凭证,5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中标资产的拆卸、搬运和清场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环保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搬运过程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七、其他事项
1.若本次竞标因故流标,我校有权另行处置。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校财务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部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763—3919953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
特此公告。
附件:竞标报价书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26日